农村卫生工作简讯 第1期( 总第134期 )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2013年1月 
本 期 目 录 卫生部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2012年第二次工作会议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农卫司组织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系县赴海伦、荣昌、博兴现场观摩学习 贵州出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莆田市多项举措加强新农合医药费用控制 广西召开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暨加快农村卫生“三个一”工程建设现场会 信 息 摘 编 卫生部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 2012年第二次工作会议 为继续有效发挥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落实医改工作任务的指导和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2012年第二次工作会议于2013年1月14—15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专家、卫生部相关司局人员以及部分省卫生厅农卫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专家对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比较研究、卫生部门统筹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研究、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进展及效果的跟踪评价研究、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的有效途径研究、中国医疗保障发展研究等课题的研究报告。新农合重点联系省有关专家对内蒙古、山西等省份的督导调研情况进行了报告。农卫司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新农合制度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的进展情况。 与会专家围绕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与大病保险的衔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发展、2013年新农合重点工作等内容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对重大疾病保障机制的研究,科学界定重大疾病的范畴,保障新农合制度公平性。二是因地制宜规范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做法,加强监督管理和分类指导。三是在大部制改革的进程中,要遵循医保的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和推广新农合制度的实践经验,推动高效精简、权责一致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建立。四是应多方引导,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与会农卫司领导对一年来专家们积极开展理论和调查研究,推动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所做的大量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在讲话中希望专家们继续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新农合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新形势下如何统筹管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推动新农合制度顺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寻求新发展。 会议讨论确定了技术指导组今后开展新农合研究指导工作的工作思路、方法和要点,确定了新农合技术指导组下一阶段的有关工作安排和2013年工作要点。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 发行应用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1月10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确定了居民健康卡建设的目标为要以新农合参合农民、新生儿(儿童)、职业病高危人群、无偿献血者等4个重点人群和大型医疗机构为突破口,到2015年底,使居民健康卡发卡率达到75%以上,初步实现跨机构、跨地区就医“一卡通”,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拥有居民健康卡。 《通知》规定,各地要结合当地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参合农民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已发放新农合“一卡通”的地区,要有序衔接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合理利用前期投入和现有资源,逐步从新农合“一卡通”过渡到居民健康卡;未发放新农合“一卡通”的地区,要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发卡形式,加快发放居民健康卡,同时满足新农合的功能需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等完善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环境,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具体方案,报卫生部备案,确保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卫生部农卫司组织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系县 赴海伦、荣昌、博兴现场观摩学习 根据2012年9月在哈尔滨召开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系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联系县会后提交整改报告的意向, 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卫生部农卫司组织部分联系县赴黑龙江省海伦市、重庆市荣昌县和山东省博兴县开展了现场观摩学习。卫生部妇社司及部分农村卫生专家应邀参加。 黑龙江省海伦市强化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对基层的指导,组织督导员开展细致扎实的督导工作,在基层机构提升水平的同时,市疾控中心的整体水平也得以提升,实现了专业机构与基层机构的双赢;重庆市荣昌县为打破大锅饭,摸索出计“工分”的方法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实行量化管理,按有效工分进行经费分配,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理念,调动了乡村医生参与并确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山东省博兴县通过村医与村民公共卫生服务签约,使村医的服务意识与村民的参与意识均得到加强,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村级的落实。这些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即丰富了农村均等化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也为社会经济发展相似地区推动均等化工作启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联系县对上述经验表现出浓厚兴趣,既开阔了视野,也强化了对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信心。 贵州出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和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通知》提出,2013年贵州省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筹资总额的5%,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由各市(州)组织实施。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纳入大病保险,对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剔除不予支付事项后实际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的事项由省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方式,力争使纳入大病保险的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实际支付比例达到90%以上。 广西召开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暨加快农村 卫生“三个一”工程建设现场会 2012年12月26日,为交流和总结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农村卫生“三个一”(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新农合 “一卡通”、村卫生室“一元钱看病” )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改办)、自治区卫生厅在岑溪市联合召开全区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暨加快农村卫生“三个一”工程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要通过新农合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总额控制、总额预付),实施“一元钱看病”,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价廉质优的服务;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到村卫生室巡回1-2次。会议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二是认真抓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三是加快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作。 福建省莆田市多项举措加强新农合医药费用控制 福建省莆田市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医药费用控制。一是普通门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总额预付,实行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结余奖励,住院试行按病种付费,按比例报销,超支不补的模式。二是继续实施住院例均费用控制、门诊次均费用控制,总体住院费用在去年实际费用基础上增幅控制在5%以内。三是将住院病人的例均费用、实际补偿比、补偿政策范围外费用比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范围。 信 息 摘 编 l 浙江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2011年上半年,浙江省在31个县(市、区)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至2012年11月底,有82个县(市、区)开展了总额预付、按床日、按病种和按人头付费等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有44个地区采取总额预付方式,51个地区采取按病种付费方式,17个地区采取按人头付费方式,7个地区采取按床日付费方式。 l 河南省郑州市开展乡村医生“八个一”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自1月15日起,组织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关爱乡村医生“八个一”活动,即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对本辖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开展一次专题调研、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向当地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发放一张乡医补偿养老政策“明白卡”、 开展一次走访慰问、组织一次优秀乡医评选表彰、进行一次乡医先进事迹集中宣传。 l 河北省迁安县新农合大病最高补偿40万元 2013年,河北省迁安县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为每位参合农民补助300元,年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重大疾病补偿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20种,向低保户和一般农户两类人群重点倾斜,累计最高补偿30万元。新农合和大病补偿两项合计最高补偿40万元。 l 海南省安定县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日前海南省定安县全面开展了乡村医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其中包括村医的补偿落实情况;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经过自查,发现乡村医生整体补助偏低,特别是服务年限长和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村医补助偏低;乡村医生参加养老费保险的交费问题;村医综合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